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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岗位职责

一、研究所所长的岗位职责

所长负责所内的全面工作(包括研究计划的制定,研究课题的开发与组织,所内研究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以及组织所内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等)。

二、副所长的岗位职责

副所长的岗位职责是协助所长做好所内的各项工作,当所长出差在外时,代理所长工作。

三、研究所秘书的岗位职责

研究所秘书在所长、副所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室工作的业务领导和人员管理,负责所内非研究工作的管理,包括考勤、记事、财务、接待、文件收发、印信管理、办公室与资料室管理工作等。同时,还要带头完成研究任务。

四、研究人员岗位职责

专职研究人员在研究所所长的领导下,从事各个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

具体工作任务与岗位职责包括:

①接受并承担所长布置的有关学院改革和发展的研究课题;

②申请承担国家、省、市或学院的教育科研和社会科研项目;

③承担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④要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钻研教育科学,不断提高研究成果的水平和质量;

⑤要按所长要求或课题任务书的计划时间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及时上报研究计划、进度和阶段成果并及时结题;

⑥每年至少完成一项科研课题,两篇研究论文(或工作报告、调研报告);研究人员的考核指标包括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以分数计算,计算方法是:一项院级课题记10分,省级课题记20分,国家级课题记50分;完成1篇论文(报告)并被采用记2分,公开发表记3分,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记8分,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收录记15分;获院级(市级)奖励加10-40分,获省级奖励加30-50分,获国家级奖励加50-100分。考核指标是:全年积30分为基本完成任务,积50分为良好,积70分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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