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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局计划财务科职责
1、负责管理机关各部、委、办、局的行政经费和预算外经费。
2、负责审核、编制、发放机关职工工资。
3、负责区级机关各部、委、办、局职工的公费医疗及医保经费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房租。
5、归类整理下达预算,定期核算预算经费执行情况,接受各部门的咨询及监督。
6、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清理建帐工作。
7、负责审核机关车辆的保险及费用支出。
8、负责收集、整理、装订、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并按规定时间移交本局档案室。
9、保管好现金、支票、有价证券、收据及印鉴等,每日结清现金帐,将多余库存现金存入银行。
10、代管全区党费及少儿两全保险费。
11、做好财务报销制度的宣传解释工作,按时报送财务、统计报表。
12、负责监督审核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