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海洋捕措渔业工作,指导海洋捕榜的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实施伏季休渔。
2.发布渔场渔汛信息和渔具渔法的监督管理。
3.提出海洋捕捞的产业政策建议、技术进步措施并组织实施。
4.指导水产品加工、质量检验、市场建设、渔业机械、开发外海和远洋渔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