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库

当前位置:职责库 > 护工  > 正文

护工岗位职责

1.在休养科长的领导下,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护理等级的内容和要求,做好本护理区入住老人的护理工作。

2.自觉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上岗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工作认真负责,经常巡视房间,随时为人住老人提供服务。

3.应认真完成本班工作任务,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书写交接记录,对生病老人要到床头交接,不得迟到、早退。

4.做好本护理区内外清洁卫生,全面负责本护理区人住老人的生活护理和个人卫生工作。

5.人住人员离院时,要及时清点客房内财物和设施的情况,发现入住人员有遗留或客房财物有短少时要及时报告。

6.注意了解人住人员的情况,做护理工作的有心人、入住人员的知心人,发现人住人员有异常情况,妥善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上反映。

7.保管好被服、公共物品等,在工作中勤检节约,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8.以老人为中心,服务态度好,对老人一视同仁,虚心听取老人的意见,经常组织人住老人参加一些文体娱乐活动,促进老人的身心健康。


相关岗位职责
苏ICP备16007902号-108  |   苏公网安备 32081202000275号
淮安守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