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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所配方人员职责

1、由药剂士以上人员承担本岗位工作。

2、遵守和执行药房的工作程序、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

3、负责门诊处方和急诊处方的药品调配工作。

4、准备工作:药袋、调剂和称量用具按序放置,达到整齐美观、取用方便;检查药品存量及质量,及时补充、交换;新药、缺药及一些需告示内容应及时向有关医师联系和公示。

5、收方及审查:收方后应仔细阅读、认真审查,对处方前记、处方正文、药品配伍、用法用量、有无涂改现象、医师签字、药品价格、特殊药品的处方项目逐项审核。对不符合发药规定、缺药或配伍禁忌等有问题的处方,应请医师更改,签字后方可调配。不得擅自更改。对签字有疑问的处方应与药房备存的处方权医生的签字样本核对。

6、配方:对经审查合格的处方,方可调配。调配处方时要思想集中,认真有序地进行,防止忙乱;急诊处方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顺序进行;药瓶等用后要及时放回原位。

认真查对药名、药品含量与用法用量,做到所取药品的名称和数量与处方一致。

核对瓶签、药袋上的姓名、药名、用法用量与处方是否一致;特殊煎法的饮片另包并注明。

将处方和所调配的药品放置在一个容器中交给核对者。

配方者在处方上签字。签全名或盖章,印迹清晰。

7、主动做好药品上架、整理、盘库工作及清洁卫生工作。

8、称量器具要定期校正,有使用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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