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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会委员岗位职责
(一)基本工作职责
1、部门工会委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级工会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本单位党政领导开展工会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完成校工会和部门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基层部门工会委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意识,热爱本职工作和工会工作,善于团结广大教职工一道工作,要勇于吃苦,乐于奉献,真心实意、热情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
3、基层部门工会委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二)分管工作职责
主席工作职责
1、主持基层部门工会全面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讨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年终工作总结。
2、参加学校及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积极完成教代会、校工会安排的工作任务,积极参政议政,发挥应有的作用。
3、协调好与党政和委员之间的关系;勤奋务实,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结全体委员一道做好工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