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库

当前位置:职责库 > 指挥中心 信息  > 正文

安全指挥中心信息科岗位职责

1、负责当本矿安全隐患信息的收集、分析、汇报、上报。

2、负责当班井下各作业地点排查隐患信息上报。

3、对一般隐患信息要及时报当班处置小队。在处置小队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协助处置小队处置安全隐患。

4、信息科发现隐患有权对井下局部作业地点停止作业,发现重大隐患有权对全矿井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上报中心。

5、对主扇风机“三薄”记录不健全,附属设施不完善的,要及时上报中心。

6、对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有权停止作业。

7、对掘进工作不进行探放水的,有权停止作业并进行严厉处罚,建议中心辞退。

8、对当班没有瓦斯员上岗的有权停止当班作业。

9、对作业面瓦斯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不到位的,要严厉处罚。对无传感器的要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10、对局扇风机无专人管理,无挂牌管理,未实行风电闭锁的,有权停止掘进工作面作业。

11、对当班瓦斯员空检、漏检,不执行瓦斯巡回路线的瓦斯员进行严厉处罚。

12、对洒水、防尘设施不到位的有权停止作业。

13、对当班“三违”人员进行制止,处罚、教育。

14、参加班前、班后会,收集职工思想安全隐患信息。

15、对酒后入井、精神状态不振有权停止当班作业。

16、对穿化纤衣服、不佩戴自救器的工人有权停止当班工作。

17、对带有烟、火入井工人要进行严厉处罚,停工。

18、对跟班队长不入坑的有权停止当班作业。

19、对当班掘进工作面不探水的有权停止作业。

20、对带电检修、带电搬迁、有权停止作业,并进行处罚。

21、对违章排放瓦斯,有权进行停止作业并处罚。

22、对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人员有权禁止入井。

23、主要提升设备保护不全禁止人员入井。对斜井、斜巷无“一坡三挡”装置或装置不全、失效的,对不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的,要及时上报和处罚。

24、对行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的,有权制止和处罚。

25、对非爆破工领取雷管;炸药雷管混运,工作面炸药雷管未分箱存放,加锁保管的,有权停工和处罚。

26、对炮眼无封泥、封泥不足或充填不实进行爆破的,有权停工和处罚。

27、对掘进工作面空顶作业,回采工作面端头支护不足,有权停工处罚并上报中心。

28、井下施工质量不达标准,有权停止作业并报中心。


相关岗位职责
苏ICP备16007902号-108  |   苏公网安备 32081202000275号
淮安守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