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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管理所副所长岗位职责

一.配合所长工作,维护班子的集体领导和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学习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全面贯彻、落实、执行公司党、政的决议、决定、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廉洁、廉政行使安全、维修副所长职责,实现自己的目标。

二.具体负责全所日常的安全工作,始终贯彻安全第一、生产第二、预防为主的方针。有向职工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会议、文件、指示精神的职责。采用各种形式组织安全员学习、培训安全员职责和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安全知识,进行专门安全知识教育的义务。布置日常安全工作,安排安全检查,处理安全隐患,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制定安全工作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在特殊情况下,对违章或严重违章人员有权采取特别手段,停止工作和处罚。并及时向所长汇报。

三.具体负责管理维修班组和全所生产设备等维修工作,具体安排,实施,生产设备的年、季、月检查和雨季前、后,重大节假日的检查、维修工作。及时处理生产设备,设施、管道出现的故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保证供水。

四.在组织实施本所职工工作目标时,坚持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和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积极因素,以对所长负责的态度作好每一项安全和维修的具体工作。

五.配合所长抓内部管理,搞好班组建设,修旧利废,降低材料消耗,提高维修质量,严格控制年度总成本费用。

六.具体实施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为每月的生产、安全会提供内容和材料,并对生产、安全会作具体安排,并对生产和安全工作有总结、安排。对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办法。

七.经常深入群众、班组了解情况,为所长决策提供群众基础和依据。

八.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维修班组的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双创”活动。

九.实施完成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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