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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科岗位职责

一、负责监督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

二、不定期组织进行安全隐患夜查、突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处置队隐患处置结果,并作好记录存档。

四、负责全程督办本矿各类灾害及安全隐患整改治理,负责对整改结果验收,制止违章作业和超能力生产。

五、负责对“三违”、重大安全隐患和轻、重伤事故进行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

六、对本矿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检查验收隐患处置队隐患处置结果,并作好记录存档。

八、积极维护职工十项权利

1、煤矿企业职工不进行岗前安全培训,职工有权不入井作业。

2、队组不开班前教育会,职工有权不入井作业。

3、煤矿增添新设备、新工艺,职工不进行操作技能培训,职工有权不上岗作业。

4、矿井主要提升、提人设备保护不全,职工有权不入井作业。

5、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6、井下作业面(点)出现险情,职工有权停止作业。

7、井下各作业面交接班时,队组安全管理人员不检查安全,职工有权不进行不进入工作面。

8、矿工劳动用具不全、不合格,职工有权不入井作业。

9、煤矿二堂一室(食堂、澡堂、宿舍)不达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职工有权拒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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