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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岗位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违纪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指导和协助乡(镇)纪委办理疑难案件。

3.负责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4.配合县委做好纪检干部的管理、考察、考核,推荐纪委班子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5.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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