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库

当前位置:职责库 > 会计 财务科 主办 副科长  > 正文

主办会计岗位职责(财务科副科长兼)

1.按照《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的规定,指导设备会计、财产会计、药品会计正确划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库存物资的范围,指导下层设备会计、财产会计、药品会计建账和核算,并建立管理制度。

2.按照《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的规定负责“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等各项支出的明细分类核算,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单,按照《会计人员基础工作规范》填制凭证的要求,正确使用《众邦惠智财务核算管理系统》编制记账凭证。

3.审查各项收支,根据国家的财政政策和法规及会计制度,逐笔审查各项收支,对不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对设备会计、财产会计、药品会计等编制的记账凭证,要进行审核,复核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通知有关人员査明更正和处理。

5.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办理产权进转和变动登记手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盘存、报废、鉴定、申报,不断加强管理。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相关岗位职责
苏ICP备16007902号-108  |   苏公网安备 32081202000275号
淮安守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