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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员岗位职责(水务)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水务法律、法规,公开、公正地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2.严格按执法程序文明执法,在办案时应以处罚一起、教育一片为原则,严禁逼、供、信;做到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适用法律规范、准确。

3.履行日常巡查,发现水务违法行为线索,及时调查取证。做好现场取证照片、制作现场勘验图、现场勘验笔录、当事人或旁证人调查笔录,出具调查通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4.监督检查中发现水事违法案件应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建立水务行政执法台账,不自作主张,不随意发出法律文书。

5.加强调査研究,不断提高自身执法综合能力,做到无错案、假案,经得起行政诉讼、复议的审议。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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