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库

当前位置:职责库 > 大队 安全生产 执法监察  > 正文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岗位职责

1.监督检査企事业单位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物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及其他生产方面的安全进行监察。

3.在生产(工作)一线实行安全监察,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分企业和单位建立档案,并跟踪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调査,建立台账,并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

5.监督检查企业及法人代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对无证上岗的行为进行査处。

6.组织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

7.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整改方案的落实。

8.负责核查安全生产方面的群众举报案件和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

9.定期向主管局汇报工作,适时提供安全生产监察工作意见。

10.承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岗位职责
苏ICP备16007902号-108  |   苏公网安备 32081202000275号
淮安守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