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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大队岗位职责

1.坚定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准确运用水务法律、法规和规章。

3.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水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水务行政执法水平。

4.在水务行政执法活动中敢于执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5.严格按照办案执法程序办案,对现场调査和询问笔录应详细、真实;实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不得伪造、算改各种证据及相关材料;办案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6.抓住时机,广泛宣传有关水务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及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7.积极参加水务行政执法巡查和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每年度重大专项执法活动以及日常事务工作。

8.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参加影响公正办案的宴请和收受礼物。发现水事违法案件当事人与本人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向领导说明并提出回避。

9.对水务违法案件的处罚遵循审理小组意见,不得私自变更,并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10.执行稽查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着装整洁,注意仪表,规范用语,文明执法。

11.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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