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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副校长岗位职责

副校长一、招聘条件

1.品德好、作风正,爱岗敬业、勇于奉献,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身心健康无缺陷;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3.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从事理工类或管理类相关学科的教学或科研工作经历,有较强团结协作精神和组织领导与管理能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优先;

4.年龄40-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工作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教学、科研、教师管理工作职责。

2.协助校长组织编制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训条件建设、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工作的规划方案。

3.协助校长组织制定所属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学期授课计划(包括实践教学)、教材建设计划并负责实施。

4.研究学校有关学科领域和项目的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对科研方向、任务提出建议并制订本院科研远、近期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协调并定期检查。

5.组织全校开展科研工作,组织科研团队进行科研项目申报,并协助教师科研立项、谈判、签订合同,督促检査科研进度和质量。

一、招聘条件

1.品德好、作风正,爱岗敬业、勇于奉献,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身心健康无缺陷;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3.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从事理工类或管理类相关学科的教学或科研工作经历,有较强团结协作精神和组织领导与管理能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优先;

4.年龄40-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工作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教学、科研、教师管理工作职责。

2.协助校长组织编制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训条件建设、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工作的规划方案。

3.协助校长组织制定所属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学期授课计划(包括实践教学)、教材建设计划并负责实施。

4.研究学校有关学科领域和项目的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对科研方向、任务提出建议并制订本院科研远、近期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协调并定期检查。

5.组织全校开展科研工作,组织科研团队进行科研项目申报,并协助教师科研立项、谈判、签订合同,督促检査科研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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